说明:

为方便您理解申请合同(协议)公证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根据法律规定,现将该公证事项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合同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法律规定和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当事人之间签订合同的行为及合同的内容真实、合法的活动。

    合同公证,能够规范、引导、监督当事人依法签定合同,并促使双方当事人积极履行合同,减少或避免合同纠纷,提高履约率;制止和揭露签订合同过程中的违法行为,充分保护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引导和教育当事人遵守法律,维护社会主义法制。

    经过公证的合同具有:

    1、证据效力。能直接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

    2、强制执行的效力。以给付为内容的合同如还款合同、借款合同等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债务人不履行或者履行不适当的,债权人可以依法直接向法院申请执行;

    3、法律行为成立要件效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合同,未公证不具有法律效力;

    4、对抗第三人的效力。如抵押合同;

    5、不可撤消的效力。如赠与合同。

    申办合同公证向合同当事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和合同签订地公证处申请。

涉及公证事项及准备材料
  • 保证合同 说明
  • 抵押合同 说明
  • 反担保合同 说明
  • 还款协议 说明
  • 借款合同 说明
  • 质押合同 说明
申办流程
申办流程
申办须知

当事人向公证处申办公证,应如实告知所申请办理公证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当事人在网上上传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需要在领取公证书之日向公证处公证人员出示并核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等有关规定,当事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骗取公证书的,将可能依法被追究民事责任、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如当事人虚构、隐瞒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或者拒绝补充证明材料;申请公证的事项不真实、不合法或是拒绝按照规定支付公证费等,本处将不予办理公证。不予办理公证的,公证处将根据不予办理的原因及责任,酌情退还部分或者全部收取的公证费。


审核时长(公证处审核申办是否符合公证要求)

约3个工作日


受理时长(审核通过后受理公证申请)

约7个工作日


领取公证书

您通过公证在线受理平台所申请办理公证事项在通过公证处的审核后,公证处会与您约定领证的时间与地点。请您务必在约定的时间内按照我处的要求携带所有证明材料的原件,到我处办理后续手续并领取公证书。

公证处地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公证处:哈尔滨市道外区友谊东路738号            电话:0451-88399337


申请撤销

您可以在公证书出具之前撤销公证申请。本处实行预收公证费制度。已受理的公证事项,经公证处审查的,当事人在公证书在出具之前申请撤回的,公证处将按照该公证事项收费标准的50%收取相关费用。


退款时长

如支付后因您撤销公证申请、被公证处拒绝申办或由公证处终止申办等产生退款行为,公证处退款将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实际到账时间根据您支付时所选的支付方式略有延迟。费用将会退回您支付时所选的支付方式中(例如:您支付时选择支付宝付款,则退款将退回您的支付宝账户内)。



我已阅读并同意 《在线受理服务使用规则》《申办须知》《公证云隐私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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